关于我校车辆进出、停放的管理规定
为了规范我校教职工车辆的管理,保障校园内正常的教学和交通管理秩序,本着人性化管理与规范化相结合的原则,充分考虑到学校环境的特殊, 重在防止校园意外事故的发生,经学校研究决定,对校园内车辆实施如下管理规定:
1、有私家车的教职工和校外的机动车(汽车、摩托车)在校园行驶时无条件避让学生,限速在10公里/小时以内,并必须避开学生上学、放学的高峰期。如上班中途有事要开车出入校门请避开学生下课时间。
2、所有教职工机动车辆(含外来车辆)一律停放在指定的操场停车位,1号楼一楼底处禁止停放汽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车、自行车。教职工的自行车、电动车应整齐地停放在车棚内。
3、校园内严禁电动车、自行车骑车带人!
4、严禁酒后驾驶,严禁开赌气车、英雄车、麻痹车;任何人不得在校园内学习、练习汽车驾驶。
5、凡违反以上规定者将受到以下方式的处罚:第一次违规,口头教育;第二次违规,由学校大会通报批评;第三次及以后违规,管理人员有权锁车,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。
景德镇市第十六中学 保卫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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